[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8038/2024-0000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黎场乡 [ 发文字号 ] 石黎府发〔2023〕292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黎场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黎场乡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12-28 [ 发布日期 ] 2024-01-02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黎场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黎场乡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黎府发〔2023292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黎场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 黎场乡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乡内设各岗位, 乡级各部门,有关企业单位:

经乡政府同意,现将《 黎场乡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黎场乡人民政府

                                20231228

(此件公开发布)


黎场乡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巩固禁放成果,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创造文明、和谐、健康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按照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黎场乡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有关单位、各板块岗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守安全底线,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意识,守住安全红线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认真查找本辖区近年来“禁限放”安全管理工作薄弱环节、工作短板,制定针对性措施,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乡政府成立黎场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黎场乡人民政府乡长周兴鱼任组长,政法委员、副乡长李威副组长,乡政府各驻村领导、各村支书、驻乡民警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应急执法岗(以下简称乡燃管办),由政法委员、副乡长李威兼任燃管办公室主任,尹坤燃为副主任,谭平、周军、陶翠蓉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全乡各村、乡辖区各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乡燃管办职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搞好动员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广泛宣传引导文明燃放;加大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力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组织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及考核。

二、各司其责落实部门责任

西沱水陆派出所: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严把道路运输许可关,严格审核许可烟花爆竹运输资质、核发运输许可证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市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打击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乡应急执法岗:严格按照“控制总量、方便群众”的原则,在燃放限放区域内科学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点或临时零售点、核发许可证;严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管,严审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在配送点、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负责制订全乡消防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监督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配送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依托交通劝导站,在禁放区域外布设检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临检,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加强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检查,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

西沱市场监管所:加大对投放本乡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从严查处,并将产品质量抽查信息及时抄送有关部门;对市面上出现的“电子烟花”“电子礼花”“电子工艺品”等产品,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清理整治;对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做好全乡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应急办、派出所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乡生态经济岗: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负责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的社会宣传,加强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乡文化旅游岗:利用“村村响”广播、LED屏幕、微信群等方式,开展正确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在农贸市场、超市门口、村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赶集期间,在政府广场、农贸市场等人群聚集的地方通过广播播放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

乡卫生院:负责制订全乡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三、有序工作分步实施

(一)动员部署20231231日前)。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二)宣传教育(202311日至202324日)。乡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条例》和《石柱县人民政府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3109号)相关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开展宣传工作。按照“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的要求,实现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针对儿童被烟花爆竹炸伤烧伤易发多发的情况,突出加强未成年人和监护人的安全教育,确保有序燃放,采取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等多种形式,提升群众对禁放区划分、设置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202424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乡政府将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检查整治2024122202428)。乡燃管办牵头联合派出所、黎场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检查执法,严查严打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四)全面管控202429日至224日)。202429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日)至224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或指定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加强限制、指定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严防死守,确保绝对安全。

(五)工作总结(2023220日至225日)。围绕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乡燃管办将对2024年我乡烟花爆竹燃放工作进行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监管,规范经营。乡人民政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规范烟花爆竹零售资质,强化排查整治和综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有效堵塞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全面挤压非法、假冒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对查处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进行集中销毁。

(二)划定区域,设立标识。统一由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本行政区域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小学校,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及居民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三)组织排查,消除隐患。乡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严格排查烟花爆竹燃放安全隐患,对禁放区内设置过烟花爆竹储存库房、零售点的地方,禁放区与非禁放区接壤部位,以及从事婚庆、礼仪、饭店等行业的单位,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排查本行政区域内的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和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等重大危险源,有效清除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农村房前屋后等部位的可燃物,认真清理场镇管线、检查井、下水道等设施,组织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及其周边环境安全设施到位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消除安全隐患。

(四)强化巡控,落实救援。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乡人民政府将组织机关干部、志愿者和村民委员会等社会力量,开展街面、院落的巡逻监控,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大院都有人看守;每个烟花爆竹销售点要落实12人专门看护,严禁在销售点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202429日至224日,乡政府将组织人员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应急执法岗要制订消防灭火预案,指导监督限放区域内进行自备消防力量灭火演练。黎场卫生院要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驻乡民警要加强巡查,及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效推进。各村民委员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全乡烟花爆竹管理面临的形势,精心组织,强化监管,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乡燃管办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黎场乡党政办公室       20231228日印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